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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合计划遵循稳健增值的投资理念,以充分研究、控制风险为基础,坚持挖掘股票的未来价值,积极投资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通过构建多元化投资组合,降低集合计划资产整体风险,实现获取市场平均收益和超额回报的双重目的。
本集合计划运用 “自下而上”精选个股与“自上而下”资产配置相结合的投资策略,重点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的股票。同时结合市场研判,对相关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进行监控,动态调整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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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合计划重点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的股票,通过缜密的资产配置原则和严格的行业个股选择,积极运用战略和战术资产配置策略,动态优化投资组合,力求实现集合计划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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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符合有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计划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90% 。持有人可选择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转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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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市场上带有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并承担有限责任的集合理财产品越来越少,虽然管理人对自身的投资实力非常有信心,但为更好地回馈投资者,尽可能保障投资者的权益,东北证券2号集合计划仍以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成立规模的5%,并承担有限责任,最大限度的保障客户资产的本金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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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以自有资金认购本集合计划成立规模5%份额。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计划管理人以募集推广期投入自有资金参与份额为限,对在推广期认购并持有计划份额满5年的委托人先行承担有限亏损责任。当本集合计划成立满5年结算时,计划份额净值加持有期累计分红小于集合计划份额面值,即存在差额损失,管理人以投入自有资金参与份额对应的资产对委托人进行有限补偿,直至补足差额损失或者投入自有资金参与份额对应的资产补偿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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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管理人东北证券的投资团队在东北证券1号的投资运作中取得了优异的业绩,为继续回报投资者,公司集中优势力量推出东北证券2号,给投资者继续分享其卓越投资能力的大好机会。
其次,为回馈投资者,东北证券2号集合计划设计了一系列优惠条款,如更高比例的自有资金认购,以自有资金为限,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提供有限补偿。此外,只有先满足更高的年化收益率要求,管理人才能提取业绩报酬,更大限度的给投资者带来收益。
第三,2009年下半年以来,证券市场跌宕起伏,对个人投资者来说操作难度日益加大,众多投资者在变化日趋复杂的证券市场面前难于做出好的选择。本产品从成长性的角度研究个股基本面,通过参与具有长远投资价值的企业来寻求超额收益,通过对宏观经济等各个角度进行深入研究来把握证券市场的运行方向。且本产品带有优厚的投资者权益保障条款,想您所想,为您所设,针对当下,着眼未来,是一支符合投资者需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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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东北证券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的理财计划,投资者投资于本计划的资产受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2)本计划的托管模式与基金的托管模式相同,集合计划的资金由中国建设银行托管,与投资运作相分离。集合计划资金和证券的日常清算,由托管银行与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直接进行,充分保障委托人的资金安全。
(3)本计划的运作和保管接受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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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计划设有专职投资主办人在专用席位进行投资管理,和其它集合理财产品相隔离,并接受监管机构和托管银行的监督;
(2)东北证券的内部隔离墙制度使得负责本计划投资管理的上海分公司与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如营销交易管理总部、上海证券自营分公司、北京分公司等,在业务上严格相互分离、相互独立。
(3)管理人东北证券作为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上市公司,运作比一般证券公司透明度更高,公司财务状况与自营业务的投资状况都有非常明确、及时的信息披露。
因此,本计划运作的独立性得以充分保证,从而有效保护客户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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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管理人考虑到产品收益性并同时兼顾流动性而专门为高端客户设计的,原因如下:
(1)管理人在管理较长期的委托资产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并有出色管理业绩,如果客户频繁参与、退出,则要求管理人将大量资金用于流动性备付金,这将使得该部分资金无法为集合计划贡献业绩,从而影响集合计划的收益率。
(2)根据调研过程中投资者反馈的流动性需求,管理人对产品的流动性进行了优化设计,将封闭期规定为三个月,之后每个自然月的前3个工作日为开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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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法律法规是不允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保本或者保底,传统的保本、保底委托理财是以违规形式操作的。东北证券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经中国证监会审批成立的合规资产管理计划,因此不能承诺保本、保底。但管理人凭借卓越的研究、投资能力,并通过自有资金认购集合计划成立规模的5%承担有限责任,最大限度地保障客户本金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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